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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顺文化报第三十二期----企业的使命

时间:2013-05-17 00:00  来源:南沙大顺   作者:麦淑兰   点击:

      企业在创业初期一般都像婴儿一样,只有强烈的生存欲望,而并不在意生存究竟为了什么,但是对着其发展壮大,生存已慢慢不是问题,人就要追求如何生活得更幸福、更有价值;同样,当企业不再面临生存挑战而面临发展选择之时,企业的使命、信念、理想一类等的问题便会自然产生。

 

      根据企业的概念,其目的包括两个方面:“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得盈利”,即“顾客满意+合理利润”,它反映出企业社会与经济两方面的职能与责任。然而,在管理者实际决策之时,两方面目标的完全保证往往不如单一目标的不懈追求来得简单明确,况且社会利益与经济效益对于企业而言非总是协调、统一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管理者的决策可能遇到这种问题:在企业经营中究竟是以什么作为本质目的进行追求?是“合理利润”为目标、“顾客满意”为手段,还是“顾客满意”为目标、“合理利润”为回报?这并非是要评判哪种方式正确,而是要通过这一问题的讨论,使管理者对自己企业的使命、经营信念与企业文化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认识。

 

      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从来就有两种不同的看法,其中主张企业只应负有限社会责任的人士认为:在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下,企业追求私利极大化的过程会导致社会极大化的结果;担负社会责任的企业往往以牺牲企业利润和效率为代价;社会的公平取决于代表民意的政府,而不应有企业领袖来参与;企业管理者应接受更多的营销、生产、财务方面的职业训练,社会决策并非他们之所长;企业利润分散于社会既不稳定又不充足,不能有效地解决好社会问题。因此认为企业主要是完成其经济任务、追求利润目标,社会问题则由政府或社会本身来解决。

 

      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应该具有社会责任感,因为这对企业本身有很大的好处。如果企业都不进行大规模裁员就不会有很高的失业率,相应的购买力也不会下降,企业市场便不会萎;如果企业不管社会问题,很有可能会导致社会混乱,受害者仍是企业;同样,如果企业不顾社会问题,人民就会转向政府,要求对企业进行更严厉的管制,这有可能更为糟糕;还有许多问题的确是由企业造成的,企业有义务负责完善、改善社会坏境及其公众形象。

 

       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系统,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必须是盈利的,千方百计地提高经济效益毫不疑问是管理者的中心任务。然而,盈利是应该被直接作为目的来追求,还是被当成一种过程产物来看待,这一问题确实是值得管理者考虑的,尤其是那些经营较好、正在谋求进一步发展的企业更应慎重考虑这一关系。如果管理者把盈利水平作为最高目标加以追求,其他的一切搜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,这比较容易导致经营方面的短期行为、影响战略目标的稳定,容易使企业去追逐高回报率的行业或市场,而不易使企业在长期竞争中把注意力集中于自身素质的提高,这可能会对企业长远的生产与发展基础性的动摇。相反,若是企业把更多的精力用与关注市场、用户,对市场的变化、用户需求发展的趋势能够了解和掌握,并迅速做出反应,甚至引导、把握趋势的变化,企业就将在这一市场上长久不衰、日益兴旺,相应地不仅盈利水平会较高而且稳定性会很好,同事高市场占有率与良好的公司形象所导致的经营风险会很低。由此可见,如果企业把眼光更多地放在服务对象身上,更多地关注长远的社会、市场、顾客利益,社会和用户是会充分予以回报的。利润作为服务过程的产物将自然而然地产生而无需刻意追逐。